安徽南京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
现在员工在退休的南京过程当中需要把公积金的余额一次性的提取出来作为养老退休金,如果是退休提因为提前退休的话,需要填写申请书才可以,公积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有许多退休老人不知道应该怎样将公积金的金审间余额提取出来,下面来和华律网的核受小编了解一下南京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
一、南京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南京什么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退休提南京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办理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
六合分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2号;
浦口分中心:南京市浦口区文德路5号;
溧水分中心: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48号-3;
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08号。公积
三、南京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受,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南京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退休提翻建、公积大修自住住房的金审间;
(二)离休、退休的核受;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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